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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7_l1l.jpg    各國談判代表今天在聯合國氣候會議上達成協議,有意思的是,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的碳排放量與1997年簽署京都議定書時相比,已經主客易位。

 

法新社報導,今日富國拿來要求開發中國家同意這項協議的理由,正是美國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Bush)2001年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時的說詞。而小布希在綠色運動環保人士間極不受歡迎。時移勢易,這是讓德班協議顯得特別的地方。

路透社報導,世界各國在經濟繁榮的1990年代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時,大家認為這份全球處理氣候變遷唯一具法律拘束力的公約,只是頭期款而已。

氣候會議歷經兩週談判所達成的協議,將使所有排碳大國最終加入減碳目標機制,這是最新的一小筆分期付款。協議使聯合國的法律在遏止地球過度暖化上,保留些許作用。

不過,環保人士要求的比這多得多。說服排碳大國中國、印度和美國同意一項全球的法律協議,只是之前氣候高峰會未能達成的一小步而已。中國大陸和印度不在原先京都減碳之列,美國則僅簽署、卻未批准京都議定書。全球排碳前三名是中國大陸、美國、印度。

倫敦政經學院(LSE)氣候變遷與環境客座教授賈可布斯(Michael Jacobs)說:「國際目標有兩項作用。可以推動並強化各國政策,可以讓各國與投資人對政策持續性有信心。」

「歸根結柢,使碳排放減量的是各國政策,而非國際目標。德班(氣候會議)只能為此(各國政策)提供基礎。」

歐洲聯盟(EU)已把京都議定書的原則納入法律,在此次會議中致力達成協議,預期在未來產生由上而下、有法律拘束力的公約。美國和其他國家則偏好由下而上的作法,只包括各國立法與自願承諾。

波蘭是歐盟的輪值主席國,該國環境部長柯羅勒(Marcin Korolec)說:「我們認為,需要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他將今天協議的成功,與1995年氣候談判相提並論。那場談判促成了兩年後的京都議定書。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歐洲氣候與能源政策負責人安德森(Jason Anderson)表示,對邁向一個綠色未來來說,氣候變遷談判只是個很複雜的論壇而已。

相對而言,企業推動的綠色科技競賽已經加快腳步,企業界主張,綠色科技比聯合國談判更可能及時發揮影響力。

美國「皮尤環境組織」(Pew Environment Group)表示,中國大陸2010年投資540億美元在低碳能源科技上,美國同年則只投資340億美元。

國際上有拘束力的協議也不能保證會往好的方向改變。加拿大開採油砂使其排碳量難降低,所以即便簽署京都議定書,仍然表明無意達成第一階段減碳目標。(譯者:中央社郭中翰)(圖表為中央社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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