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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歐洲的非官方研究機構聯合體土地矩陣合夥組織(Land Matrix Partnership)發表《南半球跨國農用土地交易》(Transnational Land Deals for Agriculture in the Global South)報告,文中提問:已開發國家或當地的投資者,應該購買開發中國家的農地嗎?

報告指出,2000年以來,已開發或新興國家的投資者、官方機構,在相對落後的開發中國家購買了8千3百多萬公頃農地,相當於全球農地面積的1.7%。大部分農地交易發生在非洲,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飢餓蔓延、缺少正式土地所有權制度的國家。整體非洲農地交易量,相當於肯亞的總面積。

名為墾殖,實為搶糧
買賣的八成是耕地與林地

外國投資者宣稱,自己購買的是閒置土地,因此,當他們墾殖土地開始生產,這樁土地交易將增加糧食供應量。但土地矩陣合夥組織的發現卻非如此:約45%的土地買賣物件是已存在的耕地,亦有幾乎三分之一的交易物件是林地,兩者加總高占八成,充分顯示土地開發可能威脅此地生物的多樣性。

這類投資主體既包括民間業者,也可見公共部門(如官方單位),主要購買者是以下三類國家:中國、印度、巴西、南非、馬來西亞和韓國等新興經濟體;波斯灣產油國;以及美國和不少歐洲富有的已開發國家。平均而言,投資來源國的人均收入,比投資目標國高出四倍。

它們的投資目的,是在當地生產糧食和其他作物,等收成後出口到國外市場;箇中原因顯而易見,亦即已開發國家願意出更高價錢收購糧食。這意味著,保障糧食安全是這些投資者購買土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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