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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在金門失而復得的青天白日勳章,全中華民國至今僅頒授二○九枚,是僅次於國光勳章的國軍最高榮耀象徵,由於民間相傳,因徐蚌會戰獲勳的黃百韜將軍,殉職後獨子黃孝先犯殺人罪,黃老夫人是因拿出勳章才換回兒子一命,因而有「免死金牌」的稱號。

要獲頒青天白日勳章,在政府來台前原須有重大戰功,但來台後兩岸少戰事,則包括國防部長或參謀總長在卸任時都循例授勳。

軍方指出,青天白日勳章中心為青天白日國徽,代表國家,四周為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有禦侮克敵,使國家光輝四耀之功勳,於民國十八年頒行、六十九年改為大綬,主要頒授給捍禦外侮,保衛國家,戰功卓著之軍人。

青天白日勳章的材質為銀所打造,外覆琺瑯,由於至今只有二○九面,民間收藏家喊價一般行情十餘萬到數十萬不等,不過也曾傳出最高曾喊價到八百萬。

中華民國政府從十八年因中東路事件頒授第一枚青天白日勳章給少帥張學良後,期間還曾頒發四枚該等勳章給陳納德、魏德邁、史迪威和馬歇爾等四名美國人,爾後包括兩位前總統蔣中正、蔣經國也都獲頒此勳,而從參謀總長郝柏村一路下來,只要擔任過參謀總長職務的一級上將,都依例頒授青天白日勳章。

近來政府最後一次頒授青天白日勳章,則是馬總統上任後,頒授給卸任的前參謀總長霍守業上將,也是馬政府任內至今唯一頒授的一枚。

根據規定,青天白日勳章必須頒給陸海空軍軍人,必須有明確列舉共九項等捍禦外侮、保衛國家的重大戰攻,例如於一次任務中擊落敵機四架以上、地面擊燬敵機六架以上者;或我軍艦護送多數船舶驟遇敵優勢艦隊劇戰後,能護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

不過像是較抽象和主觀認定的「運籌適宜致獲全功者」、「戰鬥間處置妥善,使全軍或一部得重要之勝利者」,也符合獲頒青天白日勳章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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