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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獅總教練呂文生因背信罪遭檢調約談,並以50萬元交保,呂總的太太謝馥鈺也以30萬元交保,呂總認罪道歉並主動請辭,從呂總的這個事件可以了解,身為職棒的總教練、教練或球員恐怕不止「打假球」才會觸法,若交友不慎,洩露重要情資給不明人士,也要吃上官司。

 

 

 

呂總承認自己的粗心大意,忘了自己的角色,在呂總想法,他可能認為第1又沒收錢配合「打假球」,而且也沒教唆球員配合「打放水球」,既是如此,怎麼會犯罪呢?第2呂總的太太謝馥鈺只是告訴友人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情資」,又怎麼會觸法呢?

 

 

 

 

但依照刑法背信罪第342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或許此時呂總才明白,他的行為也是法律所不容許的。

 

 

 

 

而呂總的辯護律師余宗鳴表示「呂總及其夫人都認識「珠姊」楊秀珍,但真正跟夫人聯絡的是黃姓友人,這名朋友是呂總在台電打球時認識的,他們已經認識20幾年了」,而珠姊則是職棒簽賭的大組頭。

 

 

 

 

不過呂總夫人謝馥鈺含淚聲明,此事與假球案無關,也沒有從中獲利,更沒有財務往來。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呂總最大的失誤是「交友不慎」,而這個失誤,也讓他萬劫不復,職棒總教練生涯將告終。

 

 

 

 

這個事件,讓棒界人士學到了慘痛教訓,就是即使不是「打假球、放水」,也要注意身邊的朋友,千萬不能因為涉及洩露重要情資,斷送了自己的棒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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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