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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老年年金現在最早55歲就能「提前請領」,但最近勞委會卻公告,目前47到55年次民眾,提領年紀卻要往後延1年,等到56歲才能領到錢,引起勞工團體不滿,勞保法原定2018年,年金提領門檻延後1年,47年次以後的民眾,剛好60歲時符合新門檻,所以受到影響,勞委會解釋,這是法令規定也有持續宣傳,並非臨時提出。

 

11月大批勞工走上街頭,抗議勞保基金財務危機,現在又傳出勞保老年年金,提領年紀要往後延,勞保局原本規定,勞工年滿55歲,可以自願減2成,提前領「減額年金」,但法令規定2018年起,必須年滿61歲才能領勞保年金,減額提領往後延到56歲,通通往後延1年,卻間接衝擊 目前47到55年次民眾,約214萬人,申請年金的時間延長。

 

勞保處處長石發基:「比照先進國家,從實施年金開始第10年,也就是民國107年的時候,要把所有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往後延,勞工保險條例設計之初,就是這樣的規定,並不是一個突然的現象。」

 

勞委會解釋,2018年年金申請改為61歲,現在47年次後的民眾,滿60歲那年,請領門檻已經變為61歲,因此符合新法令,必須等到56歲才能提前領減額年金,比現在晚1年。

 

但勞工團體認為2018年起,年金請領門檻才變為61歲,2018年前不論什麼時候出生,都應該是年滿55歲可領減額年金,儘管官方強調這是一直以來的明文規定,勞工團體仍不滿勞委會,變相將年金提領年紀向後延,恐怕又將引起另一波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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