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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1_l1m.jpg    車手孫荻堯被檢方指控與童景郁,一同至中壢收取被害人交付58萬元詐騙款項而被起訴,但基隆地院審理時查出,孫某與童某雖同為詐騙集團成員,但證據顯示,中壢這起詐騙案,僅有童某一人取款,法官只能無奈判孫某無罪,含淚寫下無罪判決。

承審法官痛批檢警草率辦案,他說,審理時,孫某坦言他是詐騙集團車手,雖沒有到中壢收過款,但曾去內壢執行收款任務,檢警卻沒有查出內壢這起詐騙案而將他起訴,放任他繼續詐騙。

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說,基隆地院的判決,並非終局判決,會等收到判決書,再研究是否上訴。

判決書指出,29歲的孫荻堯與童景郁同為「姐仔」詐騙集團旗下車手,被控於去年7月26日至中壢市收取被害人的58萬元現金。

住嘉義的童某坦承犯行,已判處1年2個月徒刑,孫則矢口否認參與,並堅稱他當時被「姐仔」安排前往台南市收錢。

合議庭審閱卷證資料發現,根據7月26日當天通聯紀錄,孫某手機基地台的位置出現在基隆、新竹、台南等地,謝交付款項時,孫某基地台的位置確實在台南,加上童也證稱,他並不認識孫,被害人謝某也稱沒見過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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