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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9963748.jpg  寒假即將來臨,而且農曆春節長達9天的連假,許多家庭安排出國旅遊,北區區公所提醒82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如果要出境(國),應事先申請經核准,以免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國)應經核准。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境(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國)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境(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發生無法出境(國)的遺憾,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
北區區公所表示,101年1月1日起,民國82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兵役義務,如果要出國應事先申請經核准。要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現就讀國內學校20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移民署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國),網址:(https://nas.immigration.gov.tw/)。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內政部役政署,聯絡電話:(049)23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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