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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08_18.jpg  來自萬華區、中山區、松山區和士林區約2、3百名民眾,6日聚集在台北市政府前向市長郝龍斌陳情,希望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執行公務,儘速完成延宕多時的都市更新案。

 

同意戶僅能租屋度日

 

來自中山區吉林路都更案的住戶柯先生痛批,少數不同意都更的住戶綁架了整起都更案,因為市政府早早發了拆照,讓他們房子都被拆光,只能在外租屋,可是都市更新遲遲沒進度,害得同意住戶無家可歸。柯先生直言,都更流程有瑕疵,市政府發了拆照,讓建商拆房子,但是都更程序遇上阻礙,市政府卻無限期協調,結果同意住戶只能一直空等。

 

▲同意都更住戶6日於北市政府請願廣場聚集,抗議都更進度延宕,中山區吉林路都更案的住戶柯先生拍著自製看板質問官員:「一星期?一個月?一年?兩年?還要讓我們等多久?」(圖文/黃士航)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依法申請市政府代為拆除地上物,原本市政府也說8月會拆,現在都9月了!」柯先生激動怒吼,如果市長郝龍斌無法依法行政,就不要再宣傳都市更新有多好!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的同意住戶曾小姐目前在外租屋,由於開工延遲兩年多,建商與不同意都更的王家始終協調不成。曾小姐埋怨,同意的38戶都因為王家,沒有辦法擁有自己的房子,原住所已拆除,大家不是在外租屋,就是依靠親戚。

 

除了正在進行都市更新區域內的居民到場抗議,不少正在申請都更的區塊,民眾也到場發表意見。內湖地區的龔先生,雖然當地都市更新案還在申請階段,「但我們憂心少數不同意的住戶會阻礙整體都更進度,所以到場聲援。」龔先生認為這些不同意者都是「裝弱勢」,他強調市政府應該依法行政,該拆就拆!

 

都更處強調依法行政

 

在場外吶喊十幾分鐘後,台北市都發局主任秘書張綱維出面接受陳情,表示將依法行政,但也要顧及雙方的權益。因為張綱維並未明確保證何時強制拆除,居民要求有決策權力的官員出面處理。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副處長簡裕榮隨後到場接受陳情書。居民委託之前協助文林苑都更案的實施者──樂揚建設與王家進行行政訴訟的律師許獻進遞交陳情書。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副處長簡裕榮來到抗議現場接受陳情書,強調一切將依法行政。

 

這次活動邀集不同區域的都更案住戶到場,負責媒體聯絡的李先生坦言,因為少數不同意的住戶,嚴重拖延了都更進度,也拖垮了建商的財務,因此建商請同意的住戶親自來市政府前表達意見。現場工作人員也有建設公司的員工。李先生強調,這次活動訴求,一方面希望給市政府一些鼓勵,不要因為少數人反對就暫緩都更的腳步;一方面也希望市政府能儘速「依法行政」。

 

面對上百位民眾陳情,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基本上依法申請代為拆除的案子,都一定會執行,只是要保證程序完整。而民眾質疑文林苑的案子本來說好8月要拆,至今仍無動靜,林崇傑強調,之前有民意代表介入協調,目前已確定不會再有協調會了。

 

對於王家要求樂揚建設將他們畫出都更範圍,林崇傑坦言「法令上要重提計畫很容易,只要它提我們就審,但因為樂揚與其它住戶已有合約,而且又已拿到建照,要修改計畫內容有實質的困難。」至於何時會拆王家,林崇傑不願鬆口,僅表示:「時間不是我能決定,一切循程序辦理。」

 

都更程序成禍首

 

許多同意住戶抱怨市政府早早發了拆照和建照,導致同意住戶的房子被拆,只能在外租屋。林崇傑表示,執照發放都是依中央的都市更新條例辦理,如果要等到協調到最後一戶同意都更再發照,要等到什麼時候。他強調,雖然住戶得在外租屋,但建商有提供租金補償,例如文林苑的案子,樂揚每個月補助住戶3萬多元的租金補貼。抗議民眾反駁,租金補貼是從建商的「共同負擔」中支出,根本不是建商出的錢,「不管怎樣建商都有賺!」

 

不論同意都更的住戶,或反對都更的居民,都質疑都更程序。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表示,以前協議合建因為需要拿到每個住戶的同意才能領照,也因為協議合建都是住戶全體同意後才執行,成功比率較目前都高出許多。

 

「有些人一開始同意都更,後來後悔,但建商已經領拆照,結果即使有意見,房子照樣被拆掉。」陳虹穎認為,政府進場協調的時間太晚,先前審議過程民眾都無法好好表達意見,少數居民意見不被尊重,加上程序錯亂,容許建商先領到拆照再協調,導致不願都更的人被指為釘子戶,影響其他房子被拆除的住戶的權益。

 

由於政府的規則有瑕疵,有利可圖的建商及希望改善居住環境的住戶都在這套不良的法令下成為受害者。陳虹穎強調,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會積極與這些住戶聯繫,一同要求中央政府修法,法令問題,應該回歸到政府層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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