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娘]及[林投姊]兩個鬼故事,其中陳守娘因為受冤而死,化為厲鬼,作祟地方,最後甚至勞駕 廣澤尊王出面,才告一段落。
耆老相傳及連橫《台灣通史》等文獻記載,光緒年間,陳守娘出生在節孝祠「辜婦媽廟」附近。辜婦媽廟位於今日台南市北門路與青年路口的巷子內,建於乾隆年間,是為紀念康熙年間府城集孝媳、賢妻、良母於一身的辜湯純之妻林氏所建。
陳守娘為府城人,原居地未傳,嫁經廳口,夫家姓或為張氏,為孔廟節孝祠作為林壽妻,當為林氏。林壽早死,守娘矢志守節不再嫁。唯經廳口為府署經歷廳前之街,即今北門路一段51巷東菜市內,府署縣署幕客獨身暫居於此街者甚多,而林家又多與府縣署幕客往來。縣署某幕客常至林家,見守娘艷麗又守寡,有意沾染,乃厚賄守娘大家,即夫之母,亦賄守娘小姑。大家及小姑雖軟硬兼施,百般凌虐,守娘持節之志不移,而幕客逼之急。林氏母女乃縛守娘於椅寮,即長椅,供幕客姦淫,守娘仍不從,幕客大怒,以手持羽扇尾尖刺其陰至死。里人見之大憤,拉林氏母女與縣幕客至縣署告官,知縣以幕客故有所袒護,稱驗無傷,無罪釋放。里人大譁,扦石知縣,知縣狼狽逃離。里人再轉至府署投訴,府判林氏母女死罪,而幕客亦無事,縱之回唐山。
里人無奈,乃草葬於昭忠祠側山仔尾,即今南門路長老教南門教會。然守娘蒙冤未雪,怨恨難消,乃顯靈扼死縣幕客,又大鬧縣署、府署及林氏宗族、縣幕客在唐山之家眷,全城震動。士民或欽其節烈,或求免禍,或純為好事,前往守娘祭拜者無虛日,官府對此事,除處分知府知縣外,亦束手無策,乃求於神明。
眾神對守娘之大鬧,雖不以為然,為對守娘之遭遇亦表同情,不願出面制止,責之墓墳所在有應公負責。然有應公法力非凡,對孤魂野鬼上有法度,但對含冤報仇之陳守娘則無可奈何,不得不求之法力高強神明。
眾神態度態度依舊,唯 廣澤尊王挺身而出,然 郭聖王法力亦非凡,與守娘多次交手,最後怕傷及無辜,且錯不在守娘。於是商請 觀音佛祖大發慈悲,出面調節,讓事情可以圓滿落幕。
最後以守娘為守節而慘死,應准入節孝祠奉祀。又為經廳口林家守節致死,應塑像祀於里廟辜婦媽廟。在報冤期間,或傷及無辜,請准免追究,觀音佛祖答應,守娘乃歸陰投胎轉世。
今日臺南孔廟節孝祠中仍有守娘的牌位,曰:欽褒節烈邑民人林壽妻陳守娘神位。鄉民也在辜婦媽廟奉祀守娘的神像。
—後記—
雖然這篇中 尊王只出現在後段,但過程中 尊王 那勇於承擔,只為鄉里安穩,不怕麻煩、困難的精神,令人十分「服氣」。面對大義時,自已是否能和 尊王一樣,可以勇於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