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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946718.jpg  纏訟長達23年的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更11審宣判,被認定是主謀的(邱和順)還是被判處死刑,但全案仍可上訴。如果連同一、二審的結果,這已經是邱和順第13度被判死刑。儘管民間司改會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但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則是對被告邱和順被判了13次死刑,卻仍無法執行,感到無奈而痛苦。

發生在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的新竹市九歲男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件,由於是國內第一起的學童遭綁架撕票案件,當時也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度重視。警方專案小組最後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全案也從一審打到現在的更十一審,前後時間長達廿三年。不過法界人士認為全案欠缺積極證據,而警方的取證也有瑕疵,主嫌邱和順廿三年來,前後共被判處十三次的死刑,但案件仍可再上訴。

 

據了解,主嫌邱和順除了陸正案之外,因涉及竹南保險員柯洪玉蘭殺人棄屍案件,也被判處死刑定讞。至於陸正案仍在纏訟,才使得邱和順至今仍未伏法。而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廿多年來,一頭青絲早已變成白髮,但只要開庭審理,陸晉德就算人在國外,也一定會想盡辦法趕回來出庭,並認為殺人凶手被判死刑,拖了廿年還無法執行,司法根本沒有公平和正義可言。陸晉德對更十一審的判決結果,還是無法接受,陸晉德也表示,案件纏訟廿三年,動用的司法人員數以千計,但最高法院法官卻要還原當時犯罪的細節,即使是速審法,也是做不到,「希望此案判決到此為止,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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