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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5A3BDEE2385F0D2D5D7061CD0BB695  行政院宣布自103年7月1日起調升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照顧服務費補助標準至每小時200元,因此有關民眾部分負擔差額亦連動增加自付費用,並將於104年1月1日起開始調整適用。
社會處表示,為鼓勵國人投入居家照顧服務行列,並使照顧服務員獲得合理報酬,確保服務員永續發展、民眾確實受惠,故市府配合自103年7月1日起同步調整照顧服務費,且為與社會大眾廣泛溝通、充分宣導照顧服務政策內涵,以爭取社會支持與認識,並兼顧既
有服務對象使用服務權益之緩衝時間,有關103年7月至12月自付金額仍按調整前金額收取,差額由政府補助,104年1月1日起開始調升民眾自付額度:中低收入戶每小時自付費用由18元調升至20元;一般戶每小時自付費用由54元調升至60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03-5216121轉305。
新聞資料提供: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聯絡人:_余姿嫺___
聯絡電話: 5216121分機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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