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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鎮一名不識字的老婦與鄰居不睦,多次亂罵一通,鄰居告她公然侮辱,雖然被判有罪,但仍未改罵人惡習;鄰居婦人與兒子媳婦忍無可忍,訴請老婦精神賠償各一百萬,彰化地院審結,裁定這名罵人的老婦應賠償鄰婦精神慰撫金四十五萬,其兒、媳各二十五萬,總計九十五萬。
獲悉判決結果,鄰婦的兒子表示,他們不是在乎錢,而是要給對方教訓,將把這些賠償金全部捐給創世基金會員林分會;而教職退休的鄰婦則表示,她們已忍耐七、八年,精神快崩潰了,只希望對方能閉嘴,還給社區安靜的生活空間。
根據鄰居蒐證光碟錄得的聲音,這名老婦人一罵起人來,沒完沒了,可以一次罵上一個多小時,簡直疲勞轟炸。
老婦在庭審時承認罵人,而她的兒子以輔佐人身分發言。他表示,兩家不睦已久,母親被告刑事部分已判決,也受到懲罰,他母親不能接受的是,對方來打她沒事,而她只是罵對方而已,為什麼就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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