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159623258.jpg  

 你這次進去,恐怕會關很久,趕快先娶我吧!」身擁強大火力的通緝犯潘聰鑫昨掏槍拒捕,仍被警方生擒,一路陪伴他到警局的女友,得知他須入監服刑,急得哭了,馬上跑去買結婚證書,央求抓人的刑警,在警局幫他們證婚。潘嫌面對突如其來的逼婚,先是一楞,接著收起原本兇狠神情,靦腆地笑著拜託警方成全。前一分鐘還以性命相搏的眾警,覺得法律不外乎人情,於是在證書上簽字,警局響起一片「恭喜」聲,過程充滿戲劇性。

登記才算正式結婚

警方也不忘提醒兩位新人,我國的結婚已改成「登記制」,潘嫌入監所執行時,可別忘了申請結婚登記,至少出獄後也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這樣兩人才算是正式夫妻。

中和一分局偵查隊長郭承憲說,因槍砲案被通緝的37歲潘聰鑫,透過網路及書籍學習改造道具、玩具槍,向49歲張嫌承租林口湖北村的僻靜民宅,作為改槍地下工廠;又因最近與人結怨,出入都穿防彈衣,車上隨時藏放槍枝準備火併。

警方前晚起出動3組幹員,在桃園龜山攔截潘嫌,潘嫌起初以為是江湖仇家上門,還拔槍拒捕,幸好被刑警拍落手槍,警方在潘嫌車上查獲改造長槍及手槍各2把、各式彈藥及改造工具,還有少量毒品。

警方說,其中1把手槍可加裝槍座,變身火力強大的衝鋒槍,另有1把半成品是掌心雷,潘嫌供稱,改槍無意販賣,而是怕仇家尋仇,警方正擴大追查。

警方查獲潘嫌時,他交往3個多月的魏姓女友在場,也被警方帶回分局釐清後,因查無涉案情形,就被請出分局,但魏女出分局前,得知男友因案必須直接入監服刑1年多,大為情急,馬上跑去附近書局買了結婚證書趕回警局,央求警方幫他們證婚,「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抓人警反變證婚人

警方考慮許久,認為此為人情之常,於是分隊長翁啟元、偵查佐陳宗賢代表,兩人掏筆簽下姓名,完成兩人心願,魏女這才捧著證書,心滿意足地面帶笑容離開,先前拒捕的潘嫌也靜下心,冷靜面對司法。

警方說,潘嫌一表人才,雖然理個光頭,但相當「有型」,小潘嫌3歲的魏女沒有前科,也是清秀佳人,雙方經人介紹交往,相當恩愛。警方感嘆,若非事涉刑案,還真是對神仙眷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