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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柯姓民眾」刊登的「銀行貸款便利屋」(KKBank)網路廣告,在廣告上註明可以「代辦」承作貸款的最高額度,達到月收入的三十到五十倍,這已經違反金管會規定、並涉及「廣告不實」,因此公平會勒令柯姓民眾,立刻停止這項違法行為。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說:『因為這是一個,個人的算是工作室,那他的案子還有營業額都非常非常小,所以暫時是勒令他立即停止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對他處以罰款。』

 

  根據金管會規定,有關個人信用貸款部分,金融機構提供的「無擔保」放款服務,限制金額不得超過貸款人平均月收入的二十二倍,因此公平會認定,這項網路廣告確實有涉及「不實廣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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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