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有關安全帶的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實,如兒童、孕婦、醫療特殊情形,或計程車搭載兒童等事項,由交通部再行明確訂定和宣導。
交通部指出,鑒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以致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之情事,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安全習慣及觀念,進而維護其乘車安全,因此特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
先進國家對於強制駕駛人,以及其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措施,均先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至其後座乘客。交通部表示,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諸多國家,均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亦應繫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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