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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8日公告指出,明年(106年)超過3日以上的連續假日共有5個,包括農曆春節6天、二二八和平紀念日4天、兒童節和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4天、國慶日4天。總放假天數為116日,和今年相同。
人事總處指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條及第5條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106年度端午節連續假期(5月27日至5月30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逢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權益,端午節連續假期調整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之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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