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000013530897  

 

201 
 
 

丹麥一項大型研究今天指出,若有親屬在六十歲前死於心臟疾病,個人罹患早發性心臟病的風險相對高。研究橫跨卅年,對象為近四百萬丹麥公民。

長期以來都認為,早發心臟病家族病史是下一代心臟問題的風險因子,這篇發表在「美國心臟病學會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的新研究,更強化此一證據。研究人員發現,父母或兄弟姊妺中有人英年早逝於心臟病,個人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風險約為一般人的二倍。

冠心病是由於冠狀動脈血管內膜因硬塊斑(Plaque)堆積,引起血管內膜局部狹窄、影饗血流,增加患者五十歲前心臟病發作風險。

此外,有家族病史的人,有致命之虞的心室性心律不整風險也加倍。

哥本哈根國家血清研究所整理一九四九年後出生近四百萬丹麥公民的健康資料,一九七八年至二○○八年間,近十三萬人在五十歲前診斷出某種心血管疾病。研究人員發現,個人若有六十歲以前因心臟病身亡一等親屬,心臟病風險就特別高。個人若有六十歲以前因心臟病身亡的二等親屬,如祖父母或同母異父、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等,風險亦增加四十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