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汽車燃料使用「費」不是稅賦!

 4348450  很多人誤認「汽車燃料使用費」是一種稅,其實是規費性質,每年由各縣市監理機關發單徵收,如果您到稅捐機關要求補發或詢問汽車燃料使用費相關事宜,那您可真是走冤枉路了。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每年到了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間,就會有民眾將汽車燃料「費」誤認為是汽車燃料「稅」,而跑到該局要求補發稅單或表示已繳納,其實汽車燃料使用「費」與汽車使用牌照稅是不一樣的,燃料使用費為規費的一種,依據公路法第27條規定徵收做為公路的養護、修理與安全管理之用,如果您能了解這一點就不會多跑一趟冤枉路到稽徵機關要求補發汽車燃料費繳費單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