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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19_f1m2  「筆電150、手機15元」 廢3C超商換 …

家裡是不是有用不到,廢棄的手機或筆記型電腦呢?趕快整理出來,拿到超商還可以折抵現金喔!筆電一台150元,手機15元錢,就連用不到的充電器也能換5元,而另一家超商則是換布丁飲料等「食品」,一年下來,各通路的折扣金和贈品,總計發出了800萬元,民眾想撿點便宜,趕緊把家裡用不到的清一清。

 

民眾:「小姐我要回收筆電。」

 

壞掉的筆電、用不到的手機、廢棄3C品,拿到超商能變現金,一支手機15元,筆記型電腦1台150元,回收金要在消費時直接扣抵,就連用不到的充電器,也能折抵5元。

 

另一家超商也做回收,廢電池、光碟片用秤的,能換布丁、養樂多等小點心。業者:「我們總計送出的像茶葉蛋啊、像熱狗啊,這些商品,總值大概有接近300萬(元)的數量。」

 

300萬還只是一家通路,各超商折抵金和小點心的兌換金額,總計超過800萬,而藥妝店拿保養品空瓶回收,消費滿800元,也能現折150元,民眾換零錢、點心,回收業者廢物變黃金,手機經過拆解粉碎,6.6萬支能再製出1公斤的黃金,而將近10萬支,可以轉化出1公斤的銀。

 

台灣每年廢棄的手機有800萬支,但回收量卻不到1%,趕快看看家裡有沒有不要用的手機、電腦清出來!去超商撿點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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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