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舉辦電信法修法公聽會,為了消弭民眾對行動電話基地台電磁波疑慮,NCC修法版本特別明訂,基地台不得設置於高中職以下學校用地。
另外,為維護網路資訊安全,電信業者須進行定期資安演練,偵測到殭屍病毒入侵電腦後,得要求使用者限期改善,否則將停止上網服務。
由於台灣行動電話基地台數量,已逾六萬台,基地台密度過高,引發電磁波疑慮。去年初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改電信法,要求NCC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協商,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得架設基地台,同一棟建物基地台架設以三組為限,但在業者遊說下,該修正案並未過關。
不過,NCC表示,台灣基地台密度過高,有鑑於國內少子化後,父母親對子女成長環境要求日漸關心與重視。儘管目前為止,基地台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無影響,科學上仍無確切證明,但為營造家長、學校及政府三贏環境,並考量學校以學習為主,行動通訊品質非為重點,因此決定將基地台退出校園,訂在電信法中。
另外,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電信法要求電信事業,應建立資通安全管理機制,定期蒐集所屬網段遭受惡意程式或殭屍電腦的攻擊行為,以防堵任何資通安全的漏洞與弱點,降低資安所造成威脅。
NCC技管處簡正陳春木說,電信業者雖無法偵測民眾在網路上,傳輸的數據封包內容,但對於異常、大量的病毒碼發送,業者本來就有能力偵測,為確保其他民眾上網安全,電信業者應主動通知受殭屍病毒感染的電腦所有人,且要求當事人改善,否則得解除一部分或全部網際網路服務。
不過,電信協會祕書長劉莉秋指出,世界衛生組織至今沒有一份醫學報告,證明手機電磁波對人體有害,台灣基地台抗爭這麼嚴重,行動電話發出過多執照,已是既存事實,NCC沒有主動協調公家機關,釋出公有設施方便業者設立基地台,卻把「基地台退出校園」訂在電信法,「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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