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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病榻上的母親插管時,那麼痛苦的表情,我看了都忍不住哭了出來!」今年初面臨癌末母親過世的黃小姐,回憶起母親在世最後一個月,插管急救的痛苦表情,還是忍不住內心的煎熬,留下淚來。
國健局昨天公布癌末病人調查數據,從八十九年到九十五年廿四萬多名癌症死亡病人中,死前一個月平均有廿四.三%病人接受插管、廿八.五%使用呼吸器和十.六%進行心肺復甦術,近三成癌症病人死亡前一個月內曾接受急救。
國健局研判,可能是家屬及病人對於病人末期病情不了解或尚未簽署DNR(不予急救),在病危時送往急診,急診醫師在家屬要求極力搶救下而送往加護病房。
從事這項研究的長庚大學護理系暨護研所教授唐秀治表示,台灣病人及家屬對於急救的認識其實相當缺乏,反而會帶來很大的失落感。
為了讓「善終」成為每個人的權利,衛生署已將安寧緩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及器官捐贈同意書納入醫院住院需知,列入醫院評鑑項目,病人安寧緩和醫療意願也會在健保卡加註,讓病人臨終能尊嚴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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