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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勞工自殺造成的損失,相當台灣四分之一GDP。企業員工健檢都只檢查身體,員工的心理健康誰來顧?
韓國,連續第八年,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自殺率第一。日本,十四年來,自殺人數年年破三萬。而台灣,企業員工罹患憂鬱症、過勞死和自殺事件也不算少。
日本早已成為各國勞動安全政策的學習典範。
去年底,厚生勞動省擬訂勞動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規定在二○二○年以前,所有企業都有義務,對員工進行精神狀況檢查,以確實掌握勞工精神健康狀態。
還在國會審議中的這項修正案,將原本僅五○%企業需要做的事,變成所有企業的義務。並把全國六百萬家中小企業,統統納入。
修正案明訂,企業實施每年一次員工健檢時,也得做精神壓力測試。厚勞省有一份包括疲勞、焦慮和憂鬱等項目的簡易壓力檢測表,供施測參考。
過去,厚勞省根據『下一代育成支援對策推進法』,規定員工人數在三○一人以上的企業雇主,必須向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行動計劃」,營造讓員工兼顧工作與育兒的工作環境。
去年四月一日起,擴大到一○一人以上的企業,也比照實施。
到今年七月止,一○一人到三○一人的企業,有九六.九%、總計近七萬家,乖乖提出行動計劃。
這一連串措施,其來有自。
每年二六○○人自殺
日本因精神疾病請求職災補償的件數,從一九九八年的四十二件,到二○一○年,暴增為一一八一件。創歷來最高紀錄,十二年成長二十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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