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2037235  去年底修正公告中港溪、後龍溪及西湖溪等三條縣內主要河川流域禁止以網具、漁具等,採捕水產動物,縣府即日起每天派員針對三條河段進行查察及清除,如發現非法捕撈,將依法處理,也請民眾踴躍檢舉,若事證明確,可獲處罰金額的二分之一獎金。

農業處長范陽添指出,違反縣府公告非法捕撈魚類資源的民眾,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五款規定,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范陽添說,縣府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行為,也訂定「檢舉違反漁業法案件獎勵辦法」,若民眾在漁業保護公告區內,蒐證檢舉並經查證屬實者,即可獲得罰鍰收入二分之一獎勵金。

范陽添昨呼籲不肖業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希望全體縣民共同來守護河川漁業資源,讓河川魚類生態能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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