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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傷案層出不窮,法務部十二日召開刑法研修小組,朝修正刑法,提高刑度的方向討論;例如單純酒駕就判徒刑,酒駕致死的最低刑度由一年提高到三年,原則上不能緩刑必須入監服刑。

 

法務部提出的修法腹案是,單純不能安全駕駛(酒測超過零點五五亳克)的酒駕行為,維持兩年以下徒刑,但刪除拘役、罰金;也就是違法酒駕,至少會被判處兩個月以上的徒刑,沒有拘役、罰金的機會。

 

酒駕致重傷部分,目前規定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法務部考慮提高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酒駕致人於死,由目前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務部官員指出,被告想獲緩刑,判刑必須在兩年以下;酒駕致人於死罪如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除非被告有與被害人和解等因素而獲減刑,否則就得坐牢。

 

 警政署一聲令下,各縣市昨全面酒駕大執法;屏東潘姓男子失蹤多年被宣告「死亡」,因酒駕被查獲「起死回生」。

 

五都與桃園、花蓮等縣市前晚至今天凌晨酒駕大執法,桃園兩小時查獲十九人涉嫌酒駕。

 

台南市查獲卅七人涉嫌酒駕,其中十八人被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因員警一律攔查,引起部分民眾不滿,但也有民眾到場為員警加油打氣,「一定要把酒駕的人統統抓起來!」

 

台鐵二四四八次區間電聯車,昨晚進入花蓮新城火車站時,一名卅多歲的男性乘客,疑酒後從月台墜落,遭列車撞上死亡;近三百名要搭乘這班區間車的旅客受影響,台鐵緊急調度將乘客接駁到花蓮火車站,列車誤點約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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