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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姓男子被控連續猥褻放學回家的3名國中女生,造成被害人嚴重受驚嚇,經警方據報逮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8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莊姓被告於民國99年3月間,在高雄市尾隨3名放學的國中女生,見其中1人先獨自進入公寓大門,即上前搭肩假裝問路,並隔著衣服猥褻被害人,經被害人以便當袋甩開,莊男才逃離現場。

判決書表示,莊姓被告隨後再追上另2名國中女生,尾隨進入公寓樓梯間,猥褻2女,造成2人驚嚇高喊,莊男才逃離現場,被害人家屬報請警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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