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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衛生署2008年的癌症登記報告,口腔癌的發生率及死亡率均高居台灣男性十大癌症的第四位,在台大醫院頭頸癌醫療團隊的努力下,2004~2009年間在台大醫院耳鼻喉部接受完整治療的1288名口腔癌病友,其接受治療後的5年整體存活率均優於台灣與國際之治療結果。

台灣的口腔癌發生率遠較歐美地區為高,口腔癌主要好發於中年男性,是國人男性50~54歲發生率最高的癌症。以地區而言,台灣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前三名分別是台東縣、彰化縣以及嘉義縣。台大醫院耳鼻喉部醫師婁培人昨(5)日表示,相較於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2010年針對口腔癌的5年觀察存活率第一期為54%,第二期為47%,第三期為36%,第四期則僅有27%。2008年的癌症登記報告顯示,台灣口腔癌的5年觀察存活率第一期為76%,第二期為68%,第三期為52%,第四期則為33%。台大醫院口腔癌病友之5年整體存活率第一期為87.8%,第二期為85.9%,第三期為76.1%,第四期則為55.3%,且在台大醫院接受治療之口腔癌患者,7成以上均能夠存活超過5年以上。

耳鼻喉部柯政郁教授表示,口腔癌為發生在口腔部位(包括唇,頰黏膜,口腔底部,前三分之二的舌頭,口腔頂部的前面部分(硬顎),牙齦,以及臼齒後方的小區域)之惡性腫瘤的總稱。臉頰若用薄皮會變得較無法張開;若連舌頭都無法伸出來時,就是第四期了。

48歲李先生在46歲時發現舌頭有潰爛的情形,進而就醫診治並切片檢查,一開始以為是淋巴造成循環不好,而將淋巴切除,後來發現連吞嚥都變困難後,才至台大做磁振造影檢查,當時也已在下巴摸到兩個硬塊,也知道可能已經有復發的情形。當時,被告知須將全舌切除,會有1~2成的人一輩子不能說話或吃東西時,讓李先生與李太太一度猶豫,經柯教授告知:「我的工作就是負責救你,有機會為何要放棄」,聽了這一席話,也讓李先生決定開刀切除。李太太也鼓勵口腔癌病友們,不要輕言放棄,只要不放棄就有機會。

婁教授表示,現階段口腔癌的治療模式主要是手術切除,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口腔癌患者僅接受手術切除即可得到相當好的治療效果,第三期及第四期患者如果沒有預後不良因子的話,手術切除也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療效果,至於有預後不良因子的第三期及第四期患者,則需要接受合併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也就是多科部團隊的合作治療。

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口腔癌患者是屬於較晚期的第三或第四期時才來就醫的,除了疾病本身的因素之外,治療引起的併發症及後遺症也會影響病人的存活,許多病人治療後雖然腫瘤已經得到控制,但是卻死於治療引起的副作用(例如吸入性肺炎)。

當出現下列狀況時為疑似口腔癌的症狀,應儘早就醫檢查:口腔有長期不癒合的黏膜潰瘍(持續超過2週以上);口腔內部出現硬塊,觸痛,或出血;口腔黏膜出現紅斑或白斑;拔牙傷口持續不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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