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荷蘭語:Nederland,[ˈneːdərˌlɑnt]( 聆聽)),直譯尼德蘭[註 2][3],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荷蘭語: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下的主要構成國,與美洲加勒比海地區的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4個構成國,共同組成主權國家「荷蘭王國」[註 3]。
荷蘭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European Netherlands)與加勒比區(Caribisch Nederland)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於歐洲西北部,瀕臨北海,與德國、比利時接壤。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憲法確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宮和大多數使館都位於海牙。此外,國際法庭也設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4]。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這三個國家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尼德蘭。儘管如此,尼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5][6]。
荷蘭是世界上最早擁有議會選舉的國家之一,自1848年起,就確立了議會民主及立憲君主制。荷蘭被認為是一個自由的國度,其社會長久以來就以寬容異己的風氣聞名,其法律允許墮胎、性交易及安樂死等,有限度的放寬娛樂性藥物的合法使用,如大麻。1579年開始,就允許國內居民有宗教自由,領先當時歐洲其他國家。2001年,成為全世界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荷蘭是歐盟、G-10、NATO、OECD、WTO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也是Benelux關稅同盟的一部份。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總部位於尼德蘭海牙。在這個國家中,擁有五個國際性法庭,包括常設仲裁法院、國際法院、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國際刑事法院、黎巴嫩特別法庭(Special Tribunal for Lebanon)等。前四個法庭都設在海牙,此外,歐洲刑警組織與歐洲檢察官組織的總部也位於此,這使得海牙被稱為是國際司法之都。
荷蘭是以市場經濟為主的經濟體,在經濟自由度指數列出的全球177個國家中,排名第17[7]。在2011年,它是全世界人均收入第10高的國家。在2013年,聯合國世界快樂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中,將尼德蘭列為全世界第四快樂的國度,顯示了這個國家人民的高品質生活[8]。
名稱[編輯]
尼德蘭(荷蘭語:Nederland)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即低地國家之意。以普通名詞的單數形式出現時,即Nederland,通常指的只有這個構成國在歐洲區的領土部份;使用普通名詞的複數形式,加上冠詞,就成為專屬名詞,用來作為整個主權國家的名稱:日耳曼語族中,英文稱之為「the Netherlands」,德文拼為「die Niederlande」。而在羅曼語族中,法文稱之:「les Pays-bas」,西班牙文拼為「los Países Bajos」。但因為比利時與盧森堡在歷史上曾經屬於荷蘭的一部份,在法語及西班牙語中,包括比利時與盧森堡,都可以稱為低地國,要視語句的情境來決定它所說的國家。
從15世紀開始,尼德蘭(Netherlands)這個名字就開始被使用作為國名。但是與英國或法國不同,這個名稱並不是起源於民族名稱,而是由地名轉化而來。這個名稱最早並不是一個特殊的名稱,在德語地區,只要是低漥地區,都常使用Nether(低)這個名稱來命名,例如下萊茵河地區與下默茲河地區,就曾被稱為是Netherland(低地);相對而言,地勢高的地區,就會被稱為Oberland(高地)。此外,在16世紀時,法蘭德斯(Flanders)也常被用來指尼德蘭。在中國,直到清朝末年,都還曾經用法蘭德斯來作為這個國家的稱呼[9][10]。
稱呼他們為荷蘭(Holland),在許多語言中,包括在加勒比海區,這是一個常見的俗稱,但在技術上來說是錯誤的[11][12]。嚴格來說,荷蘭是指尼德蘭(Netherlands)中一個地區的名稱,也就是北荷蘭省與南荷蘭省兩地的合稱。在七省聯合共和國時代,荷蘭是其國內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經濟最富裕的地區,因此被用來轉喻代指尼德蘭(Netherlands)整體。稱呼他們為荷蘭,在其國內並不是廣為被接受,特別是對來自其他省份的居民來說,使用荷蘭來稱呼他們的國家,並不禮貌,在正式場合中,一般使用其正式國名,尼德蘭(Nederland)[3]。荷蘭(Holland)這個名稱,某些時候可在非正式場合中使用[13],這要視情況而定,例如在提及他們的國家足球隊時,稱呼為荷蘭(Holland)隊,一般來說,大多數人都是可以接受的[14]。
另一個常見的俗稱,稱他們為Dutch,用於稱呼荷蘭的主要族群,也就是荷蘭人(Nederlanders)。這個單字源自英語,由德意志(Deutsch)這個單字分化出來,最早來自拉丁語:Theodiscus,本義為部落的,或人民的。在英語傳統中,稱呼荷蘭人為Dutch,德國人為German,他們同屬於日耳曼民族。
尼德蘭在中國明朝末年開始與中國交往,最早中國人稱之為紅毛鬼[15]、米粟果、紅毛番[16]、波斯胡、紅夷[17]、紅彝[18],《明史》中,稱為和蘭、阿南[19],《清史稿》同樣稱和蘭[20]。在《海錄》稱為荷囒,又有賀蘭、荷南等稱呼,在1794年,乾隆皇帝下旨改稱荷蘭,此後成為官方稱呼[21]。《海國圖志》稱此地區為尼達蘭,此國為荷蘭[22]。漢語中,稱呼為荷蘭、和蘭、賀蘭、阿蘭陀、荷蘭陀等,皆源自於荷蘭語:Holland、西班牙語:Holandés或葡萄牙語:Hollanda。
因為歷史因素,漢語將荷蘭(Holland)這個非正式名稱承襲下來,作為尼德蘭(Nederland)這個國家的正式稱呼。在中文中,往往不區分Nederland,Holland及Dutch,籠統的譯為荷蘭。這種譯法極為通行,但在某些時候,這種譯法可能會造成混淆:例如荷蘭地區(Holland),與尼德蘭(Nederland)這個國家,在中文裏一律譯為荷蘭;居住在荷蘭地區的荷蘭人(Hollanders),與這個國家的居民尼德蘭人(Nederlanders),在中文裏同譯為荷蘭人;法國佔領時期的荷蘭王國(Kingdom of Holland),與尼德蘭王國(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經常都統一譯為荷蘭王國。在這種時候,需要回顧原文,以及經由上下文來分辨,才能確定它的內容是什麼。
歷史[編輯]
在古羅馬時代,萊茵河南的地區先是屬於「比利時高盧」省,後歸於「日耳曼行省」。這裡的北部地區居住著許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則是高盧人,而這些高盧人在移民時期也融合了許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蘭克人從這裡遷移到高盧,並在公元五世紀建立起了強大的墨洛溫王朝。
哈布斯堡時期的荷蘭(1519年-1581年)[編輯]
中世紀,低地國家(大約包括現在的荷蘭、德國西部部分地區、盧森堡、比利時、法國北部部分地區)存在著很多諸侯封建領地,分別屬於勃艮地公國和神聖羅馬帝國。到了十六世紀初,因為複雜的皇室聯姻,他們在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統一起來。
1556年帝國皇帝查理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將西班牙和低地(被稱為北方省)分給他的兒子腓力二世,將奧地利等其他地區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統分給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這樣,北方省屬於西班牙王國。
尼德蘭七省共和國時期(1581年-1795年)[編輯]
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國王的中央集權和對新教加爾文派的迫害,爆發了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現在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的區域)成立了烏得勒支同盟,共同反對西班牙統治。這被認為現代荷蘭的開始。1581連盟正式宣布獨立。戰爭在繼續,直到164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才簽訂《明斯特條約》,承認七低地(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Provinciën),從西班牙獲得獨立之後,荷蘭發展成為17世紀航海和貿易強國。荷蘭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貿易據點。這段時期在荷蘭被稱為「黃金年代」。
17世紀後期,荷蘭先後與英國、法國交戰,在海上荷蘭敗於英國(英荷戰爭),在陸地荷蘭敗於法國(法荷戰爭),從而衰落下來。
法國佔領時期(1795年-1814年)[編輯]
1795年荷蘭被法國占領,法國先後在此扶植了巴達維亞共和國與荷蘭王國。
荷蘭王國時期(1815年-1940年)[編輯]
在1815年被拿破崙統治的法國佔領結束後,荷蘭和現在的比利時、盧森堡組成荷蘭聯合王國(Het Verenigd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比利時很快在1830年獨立,盧森堡也緊隨其後,荷蘭本土則建立荷蘭王國。
19世紀中,荷蘭相對於其鄰國比較落後。
第二次世界大戰(1940年-1945年)[編輯]
荷蘭在一戰中保持中立。
荷蘭在二戰中自1940年5月被德國佔領直至1945年才被解放。
戰後時期(1945年至今)[編輯]
戰後,荷蘭經濟再度繁榮發展。荷蘭是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經濟聯盟(Benelux)、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北約的成員。
於1954年12月15日,荷蘭通過《荷蘭王國章程》(Het Statuut),使荷蘭的原殖民地和屬地在王國內與荷蘭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蘭王國專指由荷蘭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組成部份的王國,而「荷蘭」則專指歐洲大陸荷蘭。現時荷蘭王國包括四個部份,分別是歐洲大陸荷蘭、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而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則併入荷蘭本土成為特別行政區。
地理[編輯]
歐洲區荷蘭[編輯]
平坦是荷蘭地形最突出的特點。其國土面積的一半海拔低於1米,26%甚至低於海平面[23]。部分地區甚至是由圍海造地形成的,比如夫利佛蘭省的大部分地區。這些低地都修建了海堤來保護。而荷蘭人世代與海爭地,在荷蘭人眼中最大的敵人是海洋。荷蘭的最高點是位於國家最東南角的瓦爾斯堡山,海拔321米。
洪水[編輯]
長期以來,因為自然災害與人類介入,荷蘭的海岸線不斷的在改變中。最著名的例子是1134年的暴風,讓大量土地滲入海裏,創造出澤蘭省西南邊的群島。
1278年12月14日,聖露西亞洪災(St. Lucia's flood)造成尼德蘭與德國超過5萬人喪生,是在荷蘭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洪災之一。1421年的聖伊莉沙白洪災(St. Elizabeth flood)過後,摧毀了大量圩田,造成72平方公里的Biesbosch潮汐洪泛平原的出現。1953年2月,北海出現的洪水,造成尼德蘭西南方數個海堤潰堤,超過1,800位居民在洪水中喪生。荷蘭政府因此擬定了大規模的防洪計畫,以保護這個國家不受洪水威脅,其中最著名的為三角洲工程(Delta Works)。
氣候[編輯]
盛行來自亞速爾高壓的西南風,屬溫帶海洋性氣候,冬暖夏涼,年降水量650~700毫米。
荷蘭加勒比區[編輯]
荷蘭加勒比區(荷蘭語:Caribisch Nederland)是荷蘭本土三個特別行政區: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的集體名稱,又稱BES島嶼。
政治[編輯]
荷蘭政黨[編輯]
自1581年至1806年,荷蘭是共和國體制。其後的1806年至1815年,荷蘭被法國短暫的統治。從1815年起,荷蘭一直是君主立憲制國家。
自1980年,女王碧翠斯就任國家元首,至2013年4月30日為止,其子威廉-亞歷山大隨後繼位。理論上說,國王有權任命政府成員。實際上通常會按照選舉結果建立聯合政府,再由國王宣布政府首腦的任命。組建政府的過程可能需要幾個月。
荷蘭議會由下議院和參議院構成。150議員的下議院每隔四年選舉一次。參議院權力較小,參議員則是每隔四年由新當選的省議會議員挑選組成。
荷蘭憲法也規定法院為主的司法機關不得宣布國會通過的法案違憲。
政治學家一般認為荷蘭是協商民主政體的典型樣本。
2006年11月22日,荷蘭舉行議會第二院選舉。[24]在150個議席中,荷蘭基督教民主聯盟贏得41席,荷蘭工黨獲32席,社會黨26席,自由民主人民黨獲得22席。[25]2007年2月22日,新一屆大臣會議宣誓就職,由基督教民主聯盟、工黨和基督教聯盟3黨組成,揚·彼得·巴爾克嫩德擔任首相。[26] 2010年10月24日馬克·呂特(Mark Rutte)接任首相。
荷蘭行政區劃[編輯]
歐洲部分[編輯]
荷蘭分為12個省(provincies):
荷蘭省份區劃示意圖 標星號的是首都阿姆斯特丹。 |
- 格羅寧根省(Groningen)—東北部
- 菲士蘭省(Friesland)—北部
- 德倫特省(Drenthe)—東北部,格羅寧根之南
- 上愛塞省(Overijssel)—東部,德倫特之南
- 夫利佛蘭省(Flevoland)—中部,愛塞湖
- 吉德蘭省(Gelderland)—東部,上愛塞之南
- 烏特勒支省(Utrecht)—中部
- 北荷蘭省(Noord Holland) - 西北部
- 南荷蘭省(Zuid Holland) - 中部偏西
- 西蘭省(Zeeland) - 西南部
- 北布拉邦省(Noord Brabant) - 南部
- 林堡省(Limburg) - 東南部,延伸到比利時。
省下設基層政權(gemeenten,亦稱市鎮),參見荷蘭市鎮政治。
加勒比海部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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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編輯]
荷蘭外交歷史上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它的中立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許多國際組織都設立在荷蘭國內,最著名的是聯合國,NATO與歐盟。荷蘭的經濟非常開放,而且仰賴國際貿易。
荷蘭的外交政策,基於四項基本立場:大西洋區域合作,歐洲整合(European integration),國際發展(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以及國際法。在國際上,對尼德蘭最大的爭議壓力,來自於它對於娛樂性藥物的寬容政策。
在荷蘭黃金時代,荷蘭人建立了一個全球性的商業與殖民帝國,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已經解體。荷蘭過去的殖民地,與尼德蘭之間的歷史關連,影響了荷蘭現代的外交政策。
軍事[編輯]
荷蘭軍隊由四個部分構成:
荷蘭以「軍隊」(Krijgsmacht)一詞來統稱全軍,該詞衍生自戰爭(Krijg)和武力(macht)兩詞的複合。全軍最高統帥為荷蘭君主、國防部領導人為國防大臣、三軍司令由現役四星上將者出任,陸海空各軍種各由一名三星中將擔任司令。
荷蘭軍隊在過去是採用徵兵制,到1996年後完全實施募兵制;目前荷蘭國防部僱用四萬八千名武裝人員以及兩萬一千人的文職人員,其中包括文職人員和軍事人員也有雇用女性。軍事費用在2009年大概佔GDP的1.65%,2010年11月國防部表示將削減一百萬歐元的國防預算;同時甫上任不久的漢斯·希倫表示將會裁減一萬餘的人員並有更大規模的裁軍計畫,其具體內容為軍事演習次數減少20%,艦艇海上巡邏時間減少11%,領空飛行巡邏任務減少10%,這樣的削減內容不勝枚舉[來源請求]。
經濟[編輯]
綜述[編輯]
荷蘭經濟高度發達,人均GDP超過5萬美元,居世界前十位,2011年人類發展指數高居世界第三位,為西方十大經濟強國之一。是世界第三大農產品出口國和世界主要造船國。荷蘭自然資源相對貧乏,但天然氣儲量豐富,2005年開採量達745億立方米,自給之餘還能出口。荷蘭交通十分發達,運輸總量佔歐盟的30%。
工業[編輯]
荷蘭工業非常發達,主要工業部門有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冶金、機械製造、電子、鋼鐵、造船、印刷、鑽石加工等。鹿特丹是歐洲最大的煉油中心。荷蘭有許多著名的跨國公司,2011年共有12家荷蘭企業進入「世界500強」。
如:荷蘭皇家殼牌集團(由荷蘭皇家石油公司與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於1907年合併而成,是世界最大工業公司之一,雄踞世界500強企業第二名,其成品石油和石化燃料的生產和銷售能力居世界第二位,為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飛利浦電子公司(成立於1891年,居世界500強企業第277位,在全球電子電器企業中排前十名。其照明設備、彩色顯像管、電動剃鬚刀、X光分析儀及音響設備在同行業居領先地位);聯合利華公司(成立於1930年,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排第136名,是全球最大的日用品和食品生產企業之一,分鹿特丹和倫敦兩個總部,荷蘭負責食品生產,英國負責日用化工品生產);阿克蘇·諾貝爾公司(世界著名化工和醫藥企業,1994年由荷蘭阿克蘇公司和瑞典諾貝爾公司合併而成,列世界500強企業第479位)。
農業[編輯]
荷蘭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農業產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2%,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農產品出口國之一。農業構成中,畜牧業佔50%,園藝業佔38%,種植業佔12%。2005年荷蘭曾創造農產品和食品出口額789.3億美元的記錄。荷蘭人平均一人擁有十分之一頭牛[29]、一頭豬,處於畜牧業最已開發國家行列。荷蘭面積僅約41500平方公里,但全國卻有110平方公里用於種植鮮花和果蔬的溫室,因而享有「歐洲花園」的美譽。花卉是荷蘭的支柱性產業,年出口額達100億歐元,出口量佔國際市場的60%。荷蘭還是世界上奶酪產量最大的國家,世界上成立最早的豪達奶酪交易中心久負盛名,其運營時間已有300多年之久。此外,荷蘭也是馬鈴薯種薯最主要的生產國之一。
交通運輸[編輯]
荷蘭的水陸空交通均十分便利。境內河道縱橫,水路四通八達。流經南部注入北海的萊茵河是世界上航運最繁忙的河流之一。其河口的鹿特丹是世界頂級大港,吞吐量曾連續42年居世界第一。阿姆斯特丹機場為歐洲重要航空港,曾多次被評為世界最佳機場。荷蘭人環保意識極強,人均擁有兩輛自行車,自行車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城市幹道建有自行車專用車道。
服務業[編輯]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服務業迅速發展,成為荷蘭國民經濟的支柱。主要產業為運輸、銀行、保險、股市、旅遊及餐飲等。荷蘭擁有多家著名銀行和金融機構。例如:荷蘭銀行(由荷蘭通用銀行和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銀行於1991年合併而成,在全球擁有3000多家分支機構,是世界上擁有銀行網絡最多的銀行之一。銀行排名居歐洲前十、世界前20名);荷蘭國際集團(即ING,由荷蘭中產-郵政集團與荷蘭國民人壽保險公司於1991年合併而成。為荷蘭第一大金融機構,在2011年世界500強企業中名列第17位);荷蘭農業合作銀行(由荷蘭數家農村信用社於1973年合併而成,是荷蘭第二大銀行,居全球銀行50強)。
旅遊業[編輯]
有「歐洲花園」和「風車之國」之稱的荷蘭旅遊業較為發達,久負盛名的攔海造陸工程、美麗宜人的鬱金香種植區(荷蘭有「鬱金香王國」之稱,鬱金香是其國花)、著名的奶酪小城豪達(擁有世界第一家奶酪交易中心)、充滿古老氣息的大型風車群(荷蘭是風車最多的國家)都是旅遊觀光的好去處。
對外貿易[編輯]
荷蘭自古便是貿易強國,在17世紀上半葉有「海上馬車夫」之稱,首都阿姆斯特丹在當時的地位可與當今的紐約相提並論。時至今日,荷蘭在對外貿易方面仍處於世界領先地位,荷蘭是僅次於美國和法國的世界第三大農產品出口國。荷蘭主要進口工業原料、原油、半成品和機械等。60%的產品供出口,主要為石油製品、電子產品、船舶和農產品等。
人口和社會[編輯]
% | 男性 | 年齡 | 女性 | % | ||||||||||||||||||||||||||||||||||||||||||
0.36 | 85+ | 1.05 | ||||||||||||||||||||||||||||||||||||||||||||
0.60 | 80-84 | 1.18 | ||||||||||||||||||||||||||||||||||||||||||||
1.14 | 75-79 | 1.74 | ||||||||||||||||||||||||||||||||||||||||||||
1.55 | 70-74 | 1.95 | ||||||||||||||||||||||||||||||||||||||||||||
1.93 | 65-69 | 2.13 | ||||||||||||||||||||||||||||||||||||||||||||
2.30 | 60-64 | 2.33 | ||||||||||||||||||||||||||||||||||||||||||||
2.77 | 55-59 | 2.69 | ||||||||||||||||||||||||||||||||||||||||||||
3.73 | 50-54 | 3.60 | ||||||||||||||||||||||||||||||||||||||||||||
3.65 | 45-49 | 3.54 | ||||||||||||||||||||||||||||||||||||||||||||
3.93 | 40-44 | 3.81 | ||||||||||||||||||||||||||||||||||||||||||||
4.27 | 35-39 | 4.08 | ||||||||||||||||||||||||||||||||||||||||||||
4.25 | 30-34 | 4.05 | ||||||||||||||||||||||||||||||||||||||||||||
3.63 | 25-29 | 3.54 | ||||||||||||||||||||||||||||||||||||||||||||
3.04 | 20-24 | 2.93 | ||||||||||||||||||||||||||||||||||||||||||||
2.96 | 15-19 | 2.83 | ||||||||||||||||||||||||||||||||||||||||||||
3.11 | 10-14 | 2.97 | ||||||||||||||||||||||||||||||||||||||||||||
3.20 | 05-09 | 3.06 | ||||||||||||||||||||||||||||||||||||||||||||
3.11 | 00-04 | 2.98 | ||||||||||||||||||||||||||||||||||||||||||||
Data: International Data Base(2000) |
人口[編輯]
荷蘭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它的人口密度超過400人/平方公里。
在荷蘭居住著多個種族的人群。儘管如此,純正荷蘭血統的居民仍占總人口的大多數。[30]
語言[編輯]
荷蘭語是荷蘭的官方語言,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下的西日耳曼語支,是荷蘭、比利時、蘇利南和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的官方語言。在荷蘭全境和比利時北部的佛蘭德斯地區通用。歐洲約有兩千四百萬人以荷蘭語為第一語言,還有曾經被荷蘭統治了四個世紀的印度尼西亞也有日常的使用。
荷蘭語字母表由26或27個拉丁字母組成,除A至Z外,在Y後面有一個 IJ 。荷蘭語有時用 IJ 代替Y。
荷蘭語與英語和德語接近,同屬西日耳曼語支。荷蘭語是由古代低地德語諸方言演變而來,最早的荷蘭語文獻可追溯到12世紀的佛蘭德斯。當代荷蘭語是五種方言群體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蘭省,烏德勒支,吉德蘭的大部和西蘭的島嶼等地區使用的方言),東北方言(格羅寧根、德倫特、上埃塞爾和吉德蘭東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博拉班特及其周邊的林堡地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博拉班特和東弗蘭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蘭德斯)和東南部方言(荷蘭的林堡地區大部和比利時的同名地區)。東北方言通常被稱為薩克森方言,東南方言被稱為東部低地法蘭科方言,其他的三個群體則被稱為西部低地法蘭科方言。荷蘭的菲士蘭省的語言通常單獨列為一種語言:菲士蘭語。南非荷蘭語是17世紀殖民者所說的荷蘭語的變種,有相當數量的馬來、班圖諸語言的借詞和語法散布其中,南非白人的祖先名為布爾人,其名稱的由來是來自荷蘭語中boer(農夫)這個單詞。
另外荷蘭的第一外語為英語,官方宣稱有95%-98%的人口能使用英語。
宗教[編輯]
荷蘭曾經是被視為是新教國家。但現在相對於其他歐洲國家,荷蘭是目前歐洲最世俗化的國家之一,有一半左右的人不參加宗教活動(51.3%)。荷蘭的主要宗教包括天主教(24.6%)和新教(10.8%)。天主教主要在南部地區,而基督新教(主要是荷蘭革新教會)則在北方。然而,曾經在此流行一時的喀爾文教派卻在現在幾乎消失在荷蘭的領土上。另外,伊斯蘭教由於穆斯林移民大增而達到全國人口的5%,成為荷蘭第三大宗教。此外,荷蘭還有許多佛教、猶太教和印度教的信徒。
寬容的社會風氣[編輯]
荷蘭以社會風氣寬容開放著稱。通常,荷蘭的形象會與貿易、鬱金香、風車、木鞋、奶酪和白藍彩釉陶器等等相聯繫。在2001年4月1日,荷蘭成為全球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在2002年4月1日,荷蘭又成為全球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同時荷蘭在對待大麻等非致命毒品、性交易和墮胎的法律是在世界範圍內最為自由化的。荷蘭是對移民較為寬容的國家,也有眾多荷蘭人移民外國。
城市化進程[編輯]
荷蘭擁有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兩座國際標準的大都市,另外還有為數眾多的中等規模城鎮,這些都是荷蘭高度城市化的明證。
荷蘭人口最多的十二個城市及其人口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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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城市 | 省份 | 人口(市區) |
1 | 阿姆斯特丹 | 北荷蘭 | 2,788,276 (2,871,870) |
2 | 鹿特丹 | 南荷蘭 | 1,854,645 (1,904,051) |
3 | 海牙 | 南荷蘭 | 850,373 (940,631) |
4 | 烏特勒支 | 烏特勒支 | 622,684 (670,484) |
5 | 恩荷芬 | 北布拉邦 | 612,265 (730,480) |
6 | 蒂爾堡 | 北布拉邦 | 278,065 (229,019) |
7 | 阿爾梅勒 | 夫利佛蘭 | 199,709 (-) |
8 | 格羅寧根 | 格羅寧根 | 197,338 (208,847) |
9 | 布雷達 | 北布拉邦 | 192,219 (194,708) |
10 | 尼美根 | 吉德蘭 | 174,634 (-) |
11 | 恩斯赫德 | 上愛塞 | 156,109 (-) |
12 | 阿珀爾多倫 | 吉德蘭 | 156,415 (-) |
2008估計[32][33] |
文化[編輯]
藝術[編輯]
荷蘭產生過很多著名的畫家。17世紀時,正值荷蘭共和國的鼎盛時期,荷蘭出現了倫勃朗(Rembrandt van Rijn)、揚·弗美爾(Johannes Vermeer)、揚·斯特恩(Jan Steen)和其他一些畫家。19世紀和20世紀的畫家包括梵谷(Vincent van Gogh)和皮特·蒙德里安(Piet Mondriaan)。而莫里茨·科內利斯·埃舍爾(Maurits Cornelis Escher)亦是一位知名的圖形藝術家。
哲學和文學[編輯]
荷蘭的哲學家包括伊拉斯謨和斯賓諾莎。法國哲學家笛卡兒的主要著作也完成於此。
在「黃金年代」,荷蘭的文學也曾十分繁榮,產生了約斯特·范·登·馮德爾(Joost van den Vondel)和彼得·孔奈路思·霍夫特(Pieter Corneliszoon Hooft)兩位著名作家。二十世紀的主要作家包括哈里·穆里施(Harry Mulisch)、楊·沃爾克斯(Jan Wolkers)、西蒙·費斯特代克(Simon Vestdijk)、塞斯·諾特博姆(Cees Nooteboom)、赫拉德·雷夫(Gerard Reve)和威廉·弗雷德里克·赫爾曼斯(Willem Frederik Hermans)。《安妮日記》也是作於荷蘭。
體育[編輯]
與其他歐洲國家一樣,足球是荷蘭的第一運動,荷蘭國家足球隊是歐洲乃至世界的一線強隊,有「橙衣兵團」以及「無冕之王」的稱號,曾經三次獲得世界盃亞軍,並於1988年荷蘭三劍客時期奪得歐洲國家盃的冠軍。
公眾假期[編輯]
日期 | 中文名稱 | 當地名稱 | 註解 |
---|---|---|---|
1月1日 | 新年 | Nieuwjaarsdag | |
3月/4月 | 復活節 | Pasen | 復活節放假兩天 |
4月27日 | 國王日 | Koningsdag | 國王日即國王的生日。如果4月27日正好是星期日,那麼國王曰的慶祝活動將提前到星期六,即4月26日。 |
5月4日 | 死難紀念日 | Dodenherdenking | 紀念二戰死難者。 |
5月5日 | 解放日 | Bevrijdingsdag | 慶祝二戰中從德國占領中解放。 |
復活節後第40天 | 耶穌升天日 | Hemelvaartsdag | |
復活節後第7周 | 聖靈降臨日 | Pinksteren | 放假兩天 |
12月5日 | 聖尼古拉斯前夜 | Sinterklaas | Sinterklaas給孩子帶來禮物。 |
12月25日, 12月26日 | 聖誕節 | Kerstmis | 放假兩天 |
教育[編輯]
- 烏特勒支大學(Universiteit Utrecht)
- 萊頓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
- 阿姆斯特丹大學(Universiteit van Amsterdam)
-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Vrije Universiteit)
- 恩荷芬理工大學(TU Eindhoven)
- 代爾夫特理工大學(TU Delft)
- 尼美根拉德伯德大學(Radboud Universiteit Nijmegen)
- 格羅寧根大學(Rijksuniversiteit Groningen)
- 馬斯垂克大學(Universiteit Maastricht)
- 屯特大學(Universiteit Twente)
- 鹿特丹大學(Erasmus Universiteit Rotterdam)
- 蒂爾堡大學(Universiteit van Tilburg)
- 瓦赫寧恩大學(Universiteit Wageningen)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 ^ 原文為法文,直譯是「我將保持下去」;意譯則是「我將會堅持/持續堅守(這個國家的獨立、統一與發展)」
- ^ 漢譯「荷蘭」,源自於Holland,是這個國家的常見俗稱,但實際上它只是指其國中一個地區。無論是歐洲國家「荷蘭」,還是「荷蘭王國」,其正式名稱用詞均為尼德蘭(Nederland)而非荷蘭(Holland)。在非正式場合,荷蘭(Holland)可用於代指尼德蘭(Nederland)。但因為歷史因素,中文中常使用荷蘭(Holland)來作為這個國家的正式稱呼。請見名稱一節。
- ^ 在某些段落中,尼德蘭(Nederland)或荷蘭(Holland)指的只是王國之下的這個主要構成國,在大多數時候,它指的是整個王國本身。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 ^ 2014年人類發展報告.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2013 [2014年7月24日].
- ^ Gini coefficient of equivalised disposable income (source: SILC). Eurostat Data Explorer. [13 August 2013].
- ^ 3.0 3.1 Holland or the Netherlands?. 尼德蘭王國外交事務部. [15 December 2012].
- ^ Netherlands Guide – Interesting facts about the Netherlands. Eupedia. 19 April 1994 [29 April 2010].
- ^ http://www.government.nl/news/2014/01/17/agricultural-exports-reach-record-levels.html
- ^ http://www.hollandtrade.com/sector-information/agriculture-and-food/?bstnum=4909
- ^ Netherlands,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 heritage.org
- ^ Helliwell, John; Layard, Richard; Sachs, Jeffrey. World Happiness Report 2013.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lutions Network. September 9, 2013 [2014-06-29].
- ^ 《職方外記》:「法蘭得斯,在亞勒馬尼之西南,地不甚廣,人居稠密。有大城二百八十,小城六千三百六十八,共學三所,一學分二十餘院。人情俱樂易溫良,最好談論,善謳歌。其婦人與人貿易,無異男子,顧其性極貞潔,能手作錯金絨,不煩機杼。西洋布最輕細者,皆出此地。」
- ^ 《瀛寰志略》:「荷蘭(和蘭,賀蘭,法蘭得斯),歐羅巴小國也。東界日耳曼,南界比利時,西北距大西洋海。壤地褊小,歐羅巴地形,此最低陷。海潮衝齒,劃為洲渚,港道縱橫,交貫其地,沮洳卑濕,而土脈最腴。民擅水利,善築堤防,開溝洫,又善於操舟,能行遠。故歐羅巴海市之道,行自荷蘭始。」
- ^ The Reuters Style Guide. [31 March 2014].
- ^ The BBC News Styleguide. [31 March 2014].
- ^ Telegraph style book: places and peoples. The Daily Telegraph (London). 12 April 2008 [31 March 2014].
- ^ The Guardian style guide. London. [31 March 2014].
- ^ 《廣東通史》:「紅毛鬼,不知何國。萬曆二十九年,二、三大舶頓至豪鏡之口。其人衣紅,眉髮連鬚皆赤,足踵及趾,長尺二寸,形壯大倍常,似悍澳夷。」
- ^ 張燮《東西洋考》:「紅毛番,自稱荷蘭國,與佛郎機鄰壤,自古不通中華。其人深目長鼻,毛髮皆赤,故呼紅毛番云。一名米粟果。」
- ^ 《臺灣府志》:「紅夷,一名波斯胡,性貪狡,重利輕生。前明竊據臺灣,入犯中左,肆行焚劫。其船堅大,八面受風,無往不利;惟廣南軋船操楫飛行,駕巨砲攻其船底,底破即沉。至今畏之。」
- ^ 查慎行《罪惟錄》:「和蘭國,即紅彝,俗稱紅毛番,與佛郎機接壤,時橫行爪哇、大泥間,及聞佛郎機據呂宋,互市濠鏡,心艷之。萬曆中,忽駕船,稱和蘭欲通貢,澳彝共拒之,移叩閩。」
- ^ 《明史》卷325〈外國傳六〉:「和蘭,又名紅毛番,地近佛郎機。永樂、宣德時,鄭和七下西洋,歷諸番數十國,無所謂和蘭者。其人深目長鼻,發眉須皆赤,足長尺二寸,頎偉倍常。」
- ^ 《清史稿》卷159:「和蘭,明史作荷蘭,歐羅巴濱海之國。清順治十年,因廣東巡撫請於朝,原備外籓、修職貢。十三年,齎表請朝貢,部議五年一貢,詔改八年一貢,以示柔遠。」
- ^ 《海國四說》卷3:「荷南,即《明史·外國傳》所稱之和蘭,又名紅毛番。地在今歐羅巴洲,即熱爾瑪尼紅夷。在博爾都噶而雅之東,意大裏亞之東北,英吉利、弗喃西之東。乾隆五十九年,奉旨:賀蘭國改寫荷蘭國。」
- ^ 《海國圖志》卷4:「荷蘭及彌爾尼壬兩國同區,總名曰尼達蘭,犬牙互錯,參差不齊。」
- ^ Dutch agency admits mistake in UN climate report
- ^ 劉黎,荷蘭舉行議會下院選舉,新華網
- ^ 劉黎,荷蘭基民盟贏得議會大選,新華網
- ^ 劉黎,荷蘭新政府宣誓就職,新華網
- ^ Statistical Info: Area and Climate. 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 (Netherlands Antilles). 2010 [11 June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6 July 2011).[失效連結]
- ^ Bevolkingsontwikkeling Caribisch Nederland; geboorte, sterfte, migratie. 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2 [18 October 2013] (Dutch).
- ^ http://www.foodlog.nl/artikel/hoeveel-dieren-slachtte-nederland-in-2012/
- ^ Garssen, Joop, Han Nicolaas and Arno Sprangers. Demografie van de allochtonen in Nederland (PDF). Centraal Bureau voor de Statistiek. 2005 (Dutch).
- ^ Population density in the Netherlands by neighbourhood as of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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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atline. Statistics Netherlands. Retrieved on 20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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