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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女子開啟柵門開關,不慎壓死躺在柵門軌道上的李姓男子。法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將她判刑並給予緩刑2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擔任送報員的吳姓女子今年2月間在內政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送報完要離去時,沒注意電動鐵柵門旁是否有人,就貿然按下柵門開關,壓死當時躺在柵門軌道上休息的李姓男子。
法院審理,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電動鐵柵門,隨時可能因車輛人員進出而開關,不是一般休憩場所,李男躺在鐵柵門軌道上休息而置自己於危險中是事故主因,吳女未詳加注意則是次因,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吳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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