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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才剛假釋出獄的竊盜疑犯劉錦鴻,五日配合警方偵訊,乘坐警車行經桃園縣新屋鄉時,突然跳車逃逸。隨車警員陳庭逸、李奇峰下車追人,劉竟跳入路旁水塘,游至距離岸邊十五米處滅頂。家屬質疑警方偵訊過程疏失,釀成溺斃悲劇。

「兒子很孝順,昨天還塞一千五百元給我,怎麼今天好端端一個人,在警方眼前溺斃。」劉父劉邦成質疑警方:「怎讓嫌犯在眼前逃脫,還有機會跳水?說不定有人踢他下去!」家屬認為案情不單純,希望檢察官主持公道,還給死者應有尊嚴。

劉錦鴻因涉及多起竊盜案,民國八十七年入監服刑,去年四月假釋出獄。警方懷疑他涉嫌桃園、新竹十多起竊案,桃縣警局鑑識中心更透過DNA比對、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嫌至少犯下七件竊案。

五日凌晨劉錦鴻主動到楊梅警分局富崗派出所配合偵訊,坦承犯下三件竊案,警方懷疑劉嫌還涉及新屋鄉多起住宅、汽車竊盜案,上午七點通知新屋分駐所警員李奇峰、陳庭逸到所押回釐清案情,孰料半路就發生跳車、跳水憾事。

警車行經新屋鄉中興路灌溉水塘「光復圳」時,劉錦鴻突然打開車門拔腿狂奔兩百公尺,見李、陳尾隨追趕,於是跳入水圳中。不料池水冰冷,劉疑體力透支,在距離岸邊十五公尺處抽筋滅頂。李、陳兩警員見狀立刻通報消防局,並拿竹竿搶救,搜救一小時餘,才撈起劉錦鴻遺體。

劉嫌妻子羅銀英遽聞驟變難過悲痛,大聲哭喊:「做壞事給警察抓就好,跳下去命都沒了。」質疑警方未告知家屬事發經過:「先生怎麼會脫逃溺斃?」「縱使先生犯罪心虛,但人死後要有尊嚴,希望警方對家屬說明押解過程。」。

事發後楊梅警分局督察組第一時間「內部約談」陳庭逸、李奇峰,兩人對突來變故相當震撼。陳庭逸說,當時根本沒料到劉錦鴻會跳車、跳水,沒想到竟鬧出人命。楊梅警分局長高壽孫則說,兩人押解過程一切合法,並無威逼承認案件情事,對整起事件感到遺憾。警方表示,劉錦鴻(卅八歲)非現行犯,函送案件依法不會上銬,程序上沒有疏失。警方研判,劉嫌可能獲悉多起犯行遭警方鎖定,畏罪跳水逃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下午已赴現場勘驗,釐清事件發生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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