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人、好友未來可望能捐肝、腎給另一半及朋友!衛生署目前著手評估「非親屬」活體器官捐贈的可能,討論放寬現行法規活體移植,只限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器捐限制,讓同居人也能捐肝、腎給另一半,甚至好友也能捐器官給朋友,但施行沒有時間表,將先廣徵各界意見。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我國未開放非親屬間的活體器官捐贈,就是為了避免器官買賣,但近幾年來,衛生署也曾接獲同居人想捐器官給自己生病的另一半,卻礙於現行法令,無法放行。
石崇良說,現今少子化的社會,兄弟姊妹愈來愈少,「五親等內可能找不到人」,才著手評估非親屬間活體器官捐贈可能,不排除將非婚生子女也納入討論,但如何避免買賣器官歪風橫行,還需進一步討論。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目前國內肝臟移植仍以活體居多,一年約三百例,比起接受屍體捐贈一百人,多出三倍,顯見肝臟器官移植需求者倚賴活體捐贈者仍占多數,對於開放朋友、同居人捐贈器官,他樂見其成。
李伯璋說,臨床上便曾遇到許多感人案例,曾有一對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因男有腎臟衰竭,面臨洗腎,女友想捐出一顆腎臟,但即使女友表示願意共結連理,男方怎麼都不肯答應,目前仍在排隊等待屍腎捐贈;也曾有弟弟捐腎給姊姊,卻三不五時跟姊夫伸手要錢,差點導致家庭失和。
李伯璋說,的確有戀人、朋友願意為對方捐出器官,但執行上應更為嚴謹,以免造成「有錢人朋友多,窮人朋友少」,助長器官買賣風氣。
目前韓國推行「交換捐贈」,讓親人間配對不合者進行登記,與其他家庭急需器官捐贈進行配對,交換捐贈;美國也曾有八家醫院、八個家庭同時進行器官捐贈配對,都可以供國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