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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2474248.jpg 台南市「大大茶樓」去年底開幕遭人討債「霸桌」,類似香港古惑仔的手段引發輿論譁然,警方雖依「強制罪」送辦,但檢方近日處分不起訴,引起商家議論紛紛;檢警則認為,只要商家明訂消費規則,做好蒐證,不必擔心受害。

 

霸位有消費 未佔滿

 

大大茶樓因前任股東財務糾紛,被孫姓男子率眾「霸桌」,每桌只坐一、兩人,造成顧客見狀卻步,生意形同癱瘓,連行政院長吳敦義也下令查辦。孫某應訊時坦承帶人到餐廳吃飯,但強調有依規定領號碼牌,並由餐廳人員帶位,他們只坐20桌,還有其他桌位可營業;餐廳證實對方有消費,過程並無強暴脅迫行為,檢察官據此認為,孫某等人並未構成強制罪,日前處分不起訴。

 

訂消費規則 可防霸桌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說,檢方依法論法,若未構成犯罪要件,就不能起訴;但他也「洩題」指點商家,欲避免遭霸桌,可明定最低消費金額、消費時間、併桌規定,如此,消費者就有責任遵守。

 

警方當時險被處分

 

本案案發時,轄區警察被質疑未採強勢作為,險些遭處分;基層員警昨獲知檢方不起訴後表示,警方須依法執法,本案店家並未報案,警方有到場蒐證,但因對方並無暴行、鬧場,無法逮捕,檢方的不起訴足證警方依法行政並無不當。

 

但警方也強調,他們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令做後盾,可進行勸導、蒐證、盤查,若對方態度惡劣或民眾感受到威脅,還可將涉案人帶回警局調查,店家處理過程中,也可秘密蒐證,讓檢警有更充足的證據制裁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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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風城 郭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