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18_m2m1  有關媒體報導消費者至本市鮮友火鍋餐廳用餐,食用到發霉的咖啡核桃蛋糕,本局即刻派員前往稽查,當下業者也坦承蛋糕確實有發黴跡象,故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之規定,立即令其改善,若業者不改正將依同法第33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查蛋糕來源供應商係百悅企業社,本局將移請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協助查察供應商之製作場所衛生,以保障消費者在外之飲食安全。
現場除稽查該餐廳製作場所衛生外,並輔導業者有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加強輔導業者食材進貨應確實驗收及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並注意糕點保存條件及狀態,以確保供應之衛生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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