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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張先生這半年來總是入睡困難,不規則地陸續看過一些門診,服用過幾種不同的安眠藥物,但效果都不是很理想。最近到健檢中心接受全身健康檢查,也都沒有什麼太大的毛病,就是失眠這件事情很苦惱,在接受健檢醫師的建議下,前來精神科門診評估。

在初診評估過程中,得知個案曾用過幾種起效快速的短效安眠藥物,卻都還需要1個多小時才能入睡。因此特別澄清個案入睡前的作息以及睡眠型態,張先生表示最困擾他的就是:每當快要睡著的時候,總覺得兩隻腳就說不出的不舒服,好像有蟲在腿裡面鑽,非得動一動才覺得比較舒服些,也就因為這樣,一直沒辦法入睡。醫師告訴張先生他的診斷是「腿不寧症候群」,由於剛做完的全身健康檢查並沒有相關的檢驗異常,因此排除是因為其他身體因素造成的次發性腿不寧症候群。

根據第三版國際睡眠疾病分類診斷準則,腿不寧症候群的主要特徵在於一股想要移動腳部的衝動,多半同時伴隨腳部不舒服或不愉快的感覺,並以如下的方式呈現:(1)當休息或靜止不動時,如躺下或坐著的時候,症狀開始出現或惡化;(2)活動腳部可以部份減輕或完全緩解症狀,如走動或伸展腳部;(3)症狀只在下午或傍晚後出現,或是明顯變得嚴重。而在美國精神醫學會所出版的第五版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還要求症狀出現的頻率每週至少3次,並且持續至少3個月。

根據西方國家的流行病學研究,腿不寧症候群的盛行率約在5%到10%左右,並隨著年齡增加而提高,女性較為常見,約為男性的2倍。發病年齡多在中年之後,然而有家族病史的個案可能較早發病,如早於30歲,且早發病個案的症狀也多半較嚴重;另外,部分女性個案會在懷孕時出現相關症狀,而這些個案雖常在懷孕結束後症狀緩解,但在未來有較高的機會再出現腿不寧症候群。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原發性腿不寧症候群,也可能突然自行緩解,緩解時間可從數月到數年,但原因不明。

至於在亞洲族裔的疾病盛行率似較西方人來得低,如一個韓國的研究顯示其盛行率約在4%到7%之間(確定診斷:3.9%;可能診斷:3.6%),也是女性較多。如以華人來看,台灣地區利用電話訪問15歲以上的盛行率為1.57%;大陸地區的盛行率研究有較大歧異,一個在青島城鎮的面對面訪談研究中,16歲以上的疾病盛行率為7.2%,另一個在上海市郊進行的研究(兩階段電話訪談後,加上一次面對面訪談),50歲以上的疾病盛行率則只有0.69%;新加坡的一個研究(面對面訪談)中,21歲以上盛行率為0.1%,55歲以上為0.6%。

在鑑別診斷方面,可能造成次發性腿不寧症候群的其他身體疾病,包括貧血、腎功能障礙、血糖異常、缺鐵、神經病變等;當透過實驗室檢驗或檢查確定有如上身體疾病,治療主要針對這些病因,矯正可逆的病理生理因素,如補充鐵質以改善缺鐵性貧血,腿不寧症候群的症狀則自然跟著改善。如果是原發性腿不寧症候群的治療,則以藥物為主,惟與一般失眠症的考量比較不同,原則上並不選用單純的安眠藥物,而常用的藥物則是clonazepam(氯硝西泮,一種長效的苯二氮平類鎮定藥物,具有抗焦慮、肌肉放鬆及治療癲癇的療效)或多巴胺致效劑(dopamine agonist,主要用來治療帕金森氏症,如pramipexole、ropinirole)。

醫師與張先生解釋討論後,投予藥物clonazepam治療,效果還不錯,腿部不適的症狀減輕了很多,張先生也終於能在半小時內就入睡了。

臨床小叮嚀:關於睡眠障礙

當個案以睡眠障礙症狀來到門診評估,精神科醫師首先必須考量個案其實是因為其他精神疾病導致失眠,或是肇因於身體疾病或其治療藥物(如類固醇、支氣管擴張劑等);在排除這些診斷後,方能確立原發性失眠症的診斷。然而,如果個案對於藥物反應不若預期時,則需要重新檢視診斷,包括腿不寧症候群、週期性肢體抽動障礙(periodic limb movement disorder)、睡眠呼吸中止症以及其他異眠症(parasomnia)。

臨床實務上,由於每位個案的門診時間往往有限,如果個案能夠留心並主動描述症狀特徵、與失眠同時或前後出現的其他身體不適或情緒變化,則可協助臨床醫師更有效率地掌握鑑別診斷,及早改善睡眠障礙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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