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天指出,為了提供消費者更完善的服務,已制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新管理規範,包括: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未來不得每期計收、只能收一次等。不過,金管會表示,新規範原本預定在明年二月上路,但考量銀行業者系統修正需要時間,決定延至明年五月十一日實施!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之分期付款服務日益普遍,為進一步健全該業務之發展,並提升持卡人權益保障,提出五大新管理規範重點。

首先,目前多數銀行對於信用卡分期,都是「每期」收取手續費,但金管會的新規定,銀行未來收取手續費,必須採固定金額並「一次收取」、不得按期計收。其次,手續費屬於「一次性」的作業費用,與申請分期之持卡人沒有關係;因此,新規定不得因分期金額或持卡人不同,而收取不同金額手續費。

第三、當持卡人提前清償分期款項時,不得收取剩餘期數的利息。第四、若持卡人逾期而沒有清償分期款項,信用卡發卡機構不得有資金成本重複計收,或是採取複利計息。

第五、「分期付款服務手續費」和「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利息」,都應該納入持卡人每期帳單最低應繳款項內,也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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