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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跨黨派立委提出的「濕地保育法」草案,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時指出,行政院版「濕地法」今天就會出爐,約五月送進立院審查。他強調,政院版不會有「代金制度」,濕地遭破壞不可「繳錢了事」,須採實質生態補償,在異地補償或復育。

 

濕地保育法草案共同提案人親民黨立委張曉風說,有水有草之處就是沼澤與濕地,馬總統、蔡英文及梁振英,三人名字都有「英」,而「英」正是草字頭,代表兩岸都盼能「有水有草」。

 

她說,李鴻源名字「鴻」、「源」兩字,也都是「水」字旁,可見當初在挑選名字,水是重要考量,也是「祖先期望」。張曉風還要求列席官員及立委替台灣失去的濕地「默哀三分鐘」。

 

李鴻源接受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答詢時也承諾,國光石化案的彰化大城濕地今年底前可望列為「國家級」濕地。

 

李鴻源表示,政院版名稱是「濕地法」,比立委版「濕地保育法」涵蓋更全面,劃分國際級、國家級、地方級,並分核心區、保育區等,核心區全面禁止開發;若核心區濕地屬私人財產,將採市價徵收,其他部分即使是私地,仍可在符合法規下維持原使用。

 

李鴻源指出,目前台灣共八十二處濕地,約五萬六千公頃,未來濕地有開發迴避、衝擊減低、優先進行棲地補償回復生態等保護機制,另設進場、退場機制,濕地數量會隨地貌自然改變而增減,他強調,官方版將「比立委版更嚴格」。

 

會中許多立委認為應納入公益信託及公民訴訟。葉世文強調,官方版規定,生態補償後的棲地永遠禁止開發,「強度更高」,不須再公益信託。

 

李鴻源說,未來濕地法通過後會訂定詳細的施行細則,估計約兩年後可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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