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8_f1m3.jpg  勞委會於日前公告修正101年勞保紓困貸款申請條件,原本只限在職勞工身分的資格,放寬到失業退保的勞工也可提出申請,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每人最高可借10萬元,年息1.53%(嗣後貸款期間利率於每年1月及7月調整),貸款期間為3年,前6個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受理期限(含網路及臨櫃申請)至明年1月6日止,有貸款需求勞工,可把握時間申請,農曆年前即可入帳。
勞工處表示,本次勞工貸款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勞工生活困難需要紓困(2)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3)無欠繳勞保費(4)未借貸本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5)尚未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
本次貸款申請方式有「臨櫃」、「網路」及「郵遞」三種管道,民眾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到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及其委託之金融機構申貸;亦可先在受理期間內上土地銀行網站(網址www.landbank.com.tw)完成申請,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該行全國各分行,等接獲銀行通知核定日起30日內再親自向原申請分行完成相關開戶撥貸事宜即可,免提供保證人或擔保品,手續十分簡便。本貸款詳細內容及進一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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