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7_l2l.jpg    看好農技產業前景,現行法規已通過未來農業科技或農業新創事業,得以科技事業身分申請上市櫃,且不受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之限制。依目前農委會推廣輔導的作業進程,明年度可望有2家循此模式先登錄興櫃。

為了推動農企事業得比照科技事業快速上市櫃,農委會針對農技事業訂定頒布「農委會受託提供係屬農業科技或農業新創事業具市場性評估意見書作業要點」,以推動農技公司進入資本市場,未來農業科技事業或農業新創事業,得以科技事業身分,向證交所申請上市、櫃買中心申請上櫃,且不受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限制。

農委會表示,一旦接獲委託案,將邀請5位學者專家和2位主管官員共同成立審查小組,就申請案進行專業審查。經農委會認同核可的農業科技事業和新創事業,可不受獲利能力及設立年限限制,但仍需符合資本額的標準,預估可縮短申請上市櫃1至2年的時程。

櫃買中心表示,依目前進度,明年應會有兩家公司得循此模式申請上市櫃,其一家為生物農藥業者、另一家為蘭花業者,這兩公司都預定在近期內辦理公開發行,目標明年第3季於興櫃掛牌。

櫃買中心強調,目前上櫃類股分類中,並沒有農企或農技類股,依據現行產業分類標準,俟同類家數逾10家以上,即會另行劃分農企或農技類股。

農委會通過的要點,所謂「農業科技事業」,是指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公司;具備與農業相關實質產出;專職研發人力5人以上,且申請之上一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占公司總營業收入淨額3%以上或實收資本額10%以上者。

「農業新創事業」指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之公司;經營模式係屬新穎且具市場性,或所開發之事業內容具有前瞻性及事業價值,且已取得適當之智財權或其他可於市場交易之成果;專職開發人力5人以上,且申請之上一年度研發費用占公司總營收淨額3%以上或實收資本額5%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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