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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0632468.jpg  台灣兩大KTV業者好樂迪與錢櫃申請合併案,多次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打回票。業者不服打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合併可能限制業界競爭環境,判業者敗訴定讞。

 

好樂迪和錢櫃曾一度宣布合併但破局,民國95年雙方決定重啟合併計畫並遞件向公平會申請,但96年被公平會決議禁止結合,業者提出訴願,行政院要求公平會重新審理,公平會97年再度禁止結合案。

 

業者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打行政訴訟,主張公平會認定的市場太小,應將汽車旅館等提供視聽伴唱娛樂的業者算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錢櫃在95年全國市占率超過50%,在大台北地區占有率超過90%,兩間公司結合後,將處於獨占、壓倒性地位,有限制競爭疑慮,恐損及消費者權益,就算兩業者結合,維持雙品牌營運,也無法補救整體市場經濟利益,認定公平會評估無誤,判業者敗訴。

 

錢櫃與好樂迪不服,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仍遭判敗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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