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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緝十二年的男子葉明宗,年底追溯期就要到期,前晚竟然跑到派出所「自投羅網」,令員警十分訝異。男子說到案是因為厭倦流亡生活,不過他不知道追溯期已不到三個月,員警也因怕他會「搥心肝」不敢告訴他實情,只能暗自為他「叫衰」。

 

前晚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突然跑進林邊分駐所,對值班員警說「我是通緝犯!」員警嚇了一跳,經比對身分後,確認他是現年卅九歲的葉明宗,因偽造文書案被告,法院通知到院說明一直未到,民國八十八年底法院發布通緝。

 

葉男愣了一下說,他以為是因竊盜被通緝,沒想到是偽造文書,這條案是怎麼來的也不清楚。他說十二年來一直未婚,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全台各地到處打零工;國民身分證早已換新,他卻因通緝無法換新,工作生活都非常不便,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才會在躲了十二年後決定到案。

 

員警再查證後發現,原來葉男的通緝追溯期,只到今年十二月廿二日,已不到三個月!員警旁敲側擊後,確定葉男不知道追溯期將至,所以也不敢把這個消息告訴他,怕他心臟會承受不了。

 

葉男被解送到高雄地院後,院方還花了一點時間,才在塵封的卷宗中找到他的資料。員警私下說,躲了十二年,還不知道什麼原因被通緝,實在很誇張,所以不知道追溯期也就不意外了。只是辛苦流亡了十二年,卻在最後一刻「功虧一簣」,讓人不知該稱讚他有勇氣,還是說他運氣太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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