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8000022.jpg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行政院應分十年編列預算,成立共四百億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教育部並應編列預算,補助花東受國民教育之學生的書籍費。

 

交部限期提交通改善方案

 

交通補助的部分,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於二個月內對改善花東交通服務,提出短中長期的改善方案。民進黨立委賴坤成表示,會要求交通部提出實質補貼方案。

 

「以土地作價作為東部發展基金」、特區開發排除現有土地法規等條文,遭民間團體質疑有圖利財團之嫌,一直是本法立法延宕的主因,後因爭議過大,朝野協商後均未入法。

 

因宜蘭也屬於東部,朝野協商時決定本法僅以花東為主體,名稱也從「東部發展條例」更名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目標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祉。

 

條文規定,行政院須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每四年檢討一次。為善用花東地區的優勢及特色,行政院得指定重點發展產業,協調提供低利融資、信用保證、產業輔導、人才培育等各種優惠措施。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宜保留適當之廣告空間,以優惠價格提供重點產業使用。

 

設籍花東之國民教育學生,其書籍費由教育部補助。為改善花東聯外交通,交通部應提高鐵路運量及縮短行車時間,並提升公路安全性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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