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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鄉的薪水頂多人民幣一千元,來台工作一個月二萬多元,相當於人民幣四、五千元,比家鄉多太多了,就因為這樣才嫁來台灣,嫁給一個大自己五十幾歲的老榮民。這個丈夫,還是先嫁來台灣的媽媽介紹的。」小倩喝了點酒,話匣子也打開了。

 

小倩,卅三歲,湖北武漢人,高中畢業後曾在一家化妝品廠商當基層幹部督導員工。她的母親在大陸離婚,十年前,五十多歲時,花了二萬元人民幣,透過「媒人」介紹嫁來台灣「照顧」一名老榮民,但不到兩年老榮民就過世了。

 

小倩的母親回大陸後,不到一年再度嫁到台灣,嫁給一名必須依靠輪椅才能行動的老榮民,數年後,就在快可以申領中華民國身分證前一個多月時,老榮民往生了,小倩母親的「台灣夢」再度破滅。

 

母親的「台灣夢」雖然未完成,但小倩替母親實現了。九十年底,經母親介紹,嫁給一名大他五十四歲的老榮民,與母親一樣,住在左營榮民宿舍─新祥和山莊。

 

「『繼父』住的是二樓大洋房,有好幾千平方米花園,有保全,出入有車坐。」

 

小倩來台八年多,從四處打零工開始,薪水雖微薄,但換算後也比在家鄉多。之後,經同鄉遊說到卡拉OK坐檯後,賺到更多的錢,每個月可存台幣數萬元。

 

小倩對「喝酒陪坐」不再排斥,兩年前甚至在左營頂下一家「小吃部」,自己當起老闆,照顧數名命運多舛的陸配,並在今年初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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